12月1日,鄂爾多斯市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鄂爾多斯市2025年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的公告。
公告顯示,鄂爾多斯市能源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開展全市2025年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
項目地點位于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錦旗、烏審旗。
配置規模: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總規模145萬千瓦。單個項目規模不低于10萬千瓦,不超過100萬千瓦。
建設模式:本次擇優確定投資主體;投資主體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維護等工作。
建設要求:
1、通過競爭性配置的項目應于核準(備案)2年有效期內實質性開工建設,確需延期開工的,應按規定履行延期手續。核準(備案)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時間最長為1年。核準(備案)逾期未開工的,予以清理廢止。
2、 投資開發企業要嚴格按照批復方案和核準(備案)要求開展項目建設,5年內不得轉讓項目或股權。同一集團內業務調整等確需變更項目投資主體或股權比例的,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公告如下:

關于開展鄂爾多斯市2025年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的公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上網消納新能源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管理辦法》(內能源新能發〔2025〕6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開展2025年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的通知》(內能源新能字〔2025〕654號)等文件有關要求,為做好鄂爾多斯市2025年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鄂爾多斯市能源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開展全市2025年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
一、項目概況
1. 項目名稱:鄂爾多斯市2025年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
2. 項目地點: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錦旗、烏審旗。
3. 配置規模: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總規模145萬千瓦。單個項目規模不低于10萬千瓦,不超過100萬千瓦。
4. 建設模式:本次擇優確定投資主體;投資主體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維護等工作。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要求
1. 申報企業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申報主體為聯合體的,應提交相關聯合協議且協議中應明確牽頭申報主體企業及聯合體成員股權分配等情況。
3. 項目申報企業應具備風電項目投資建設能力。
4. 申報企業應為信譽良好企業,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名單:
(1)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https://www.gsxt.gov.cn);
(4)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http://www.ccgp.gov.cn)。
采用聯合體申報的,聯合體各成員應滿足上述全部要求。
(二)項目要求
1. 參與優選的投資企業應按照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要求提供申報材料。
2. 申報方案應按照編制大綱(見附件2)編制,明確站點風能資源條件、場址條件、電站建設方案、接網方案、經濟性測算分析、技術先進性等內容。
3. 項目接網方案應明確擬接入的變電站、接入電壓等級、送出工程距離等。
4. 申報項目場址及送出線路用地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政策、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并取得縣級(含)以上自然資源、林草、環保、文物、軍事等主管部門出具的限制性因素排查意見。
5. 鼓勵項目創新采用提高并網友好性能、安全可靠的先進設備。
三、建設要求
1. 通過競爭性配置的項目應于核準(備案)2年有效期內實質性開工建設,確需延期開工的,應按規定履行延期手續。核準(備案)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時間最長為1年。核準(備案)逾期未開工的,予以清理廢止。
2. 投資開發企業要嚴格按照批復方案和核準(備案)要求開展項目建設,5年內不得轉讓項目或股權。同一集團內業務調整等確需變更項目投資主體或股權比例的,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四、工作組織
鄂爾多斯市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開展本次優選工作,并進行全程監督。
1. 鄂爾多斯市能源局負責本次優選組織協調工作,發布優選公告,監督本次優選工作,并對質疑進行復核。
2. 第三方專業機構受鄂爾多斯市能源局委托開展優選工作,公平公正組織專家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規定,按照要求開展優選。
3. 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弄虛作假等不實情況的,將取消申報資格并進行通報批評。
五、申報及優選程序
(一)旗區初選
東勝區、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杭錦旗、烏審旗等旗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開展項目初審工作;初審通過后由旗區能源主管部門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匯總上報市能源局。
(二)提交材料
旗區能源主管部門將通過初審的項目申報材料在2025年12月5日17:00前提交至市能源局;提交的申報材料紙質版(正本1份、副本7份)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正本和副本內容應保持一致,若有差異,以正本為準。申報材料應密封,密封處粘貼封條加蓋企業公章。同時,應提交1份可編輯的電子版申報材料U盤。電子版與紙質版不一致的,以紙質版為準。申報材料需按時送達,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將不予受理。
(三)開展優選
申報截止后3日內市能源局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優選工作采用資格審核與綜合評分結合的方式,對通過資格審核的項目進行綜合評分,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進行排序。
優選將重點考量申報項目站點風能資源條件、電站建設方案、接網方案、經濟性測算分析、技術先進性等內容及申報企業落實政府部署要求、投資實力、項目建設方案、新能源投資建設業績、已獲批新能源項目建設和投運情況等條件。
(四)上報納規
市能源局就擬入選項目基本情況征詢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意見并經市政府審定同意后,將擬入選項目清單通過公開渠道向全社會公示,公示期為3日。公示期結束后,市能源局按程序報送自治區能源局審核納規。
六、聯系方式
申報資料報送地址:鄂爾多斯市能源局721室
聯系人:程希
電話:0477-8599569